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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阅卷”有望在我市全面推行
来源:市律协秘书处 时间:2015-05-21


“律师阅卷零障碍,一张光碟全带走,这是一位律师最近到北湖区检察院阅卷的感受。

5月18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到市律师协会进行调研,主动听取广大律师对检察机关工作以及如何加大对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律协一直将律师执业权益维护作为律师工作的重中之重,借此机会,市律协组织安排了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的所有成员与两级检察院进行座谈,从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的角度对检察院案管中心及相关检察工作沟通交流。律师们踊跃发言,既肯定检察院近年来特别是案管工作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同时也就自身及广大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需检察机关进一步保障执业权益的问题建言献策,提出了建议。座谈会上,曾垂安会长代表律协作了总结性发言,对营造良好执业环境提出了确信的希望。北湖区检察院纪检组长肖武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案管中心如何畅通律师阅卷的问题,并大胆提出我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已进入高速轨道。

保障律师阅卷权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过去“阅卷难”一直为律师诟病,北湖区检察院也不例外。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到检察机关阅卷,要么遇不到承办人阅不了卷,要么案卷太多复印或者拍照太累、费时太长。2014922日,北湖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几经商榷,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受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侦查环节,公安机关负责将案件材料全部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一并移送给检察院,并保证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检察院案件管理室用专用计算机接收并保存,这些电子卷宗被同步转存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内,直接提供给案件承办部门使用,同时也提供给律师调阅。检察院案件管理室在审核完律师的相关手续之后,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碟交给律师带回去阅卷。

“今年31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公安局已经联合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受理、移送工作的规定》,北湖区检察院率先全省检察机关试点的这一经验已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主任肖思清的回答让在座的律师们为之一振。他说,北湖区检察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联系点,他们办理的案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件总量的20%左右,他们的经验具有可复制性,相信全市检察机关很快都可以为律师们提供光碟阅卷服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