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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招聘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的公告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时间:2017-03-15
 

 

根据《郴州市实施〈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办法》(郴政办发〔201627号)文件,市政府法制办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1名政府法律顾问助理,专职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处理市政府法律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二、招聘方式:面试后择优聘用。

三、报酬待遇: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法律服务费每年6万元(含保险等待遇)。

有意者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学历资格、执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于2017324日前,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法律事务科)报名。联系电话:236897118507350965。联系人:张晶。

                     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