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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关于招聘政府法律顾问团(兼职律师)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18-02-05


     根据《郴州市实施〈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办法》(郴政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北湖区政府办(法制办)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兼职律师)12名,协助区政府处理法律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律师身份的,应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优先),年龄不超过55周岁,从事律师职业满5年以上的执业律师,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专家学者可在以上基础上适当放宽,但需具有法学(行政法、民商法优先)副高以上职称。

二、招聘方式:有意者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供个人简历(含履历、擅长方向、代理的优秀案例)、相关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于2018214日前,到北湖区政府办(法制办)434室报名。北湖区将择期组织区主要领导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三、报酬待遇: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兼职律师)不支付固定工资,实行计件工资,鼓励多劳多得,标的在10万元以上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费用,一案一议一结;其他参加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等法律服务事项按件计费,每半年一结。

四、报名联系:联系人:朱明力,联系电话:216719318873585073

 

 

北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22